問題詳情

24.有關醫療器材之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始得為之
(B)製造醫療器材,應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有藥商許可執照,始得為之
(C)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應聘藥師專任駐店管理,始能辦理藥商登記
(D)製造、輸入不良醫療器材者,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其公司或商號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醫療器材名稱及違反情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8904
統計:A(26),B(189),C(1181),D(64),E(0)

用户評論

】評論

(C)藥事法第32條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者,應視其類別,聘用技術人員。 前項醫療器材類別及技術人員資格,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H.W. C】評論

*製造業者-西藥:專任藥師駐廠監製-中藥:專任中醫師 或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的藥師 駐廠監製;如以西藥劑型製造中藥 或製造時摻有西藥,除前項規定外應也要有專任藥師監製-含藥化妝品:藥師駐廠監製-醫材: 1)一般醫療設備、臨床檢驗設備和生物材料設備者,應聘 專任技術人員駐廠監製 2)製造隱眼消毒藥水(錠)、移植器官保存液、衛生材料、衛生棉條者,應聘專任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