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B)總統之刑事豁免權,為憲法基於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乃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C)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亦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D)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雖得為必要之證據保全,但不得限制總統之人身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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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芬妮】評論

釋字第 627 號:一、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A)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在案。    依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B)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

國考分母】評論

僅涉及「總統自身」的刑事案件(內亂、外患除外),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