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民事訴訟之第二審上訴,係對何種裁判聲明不服之救濟方法?
(A)第一審之確定裁定
(B)第一審之確定判決
(C)第一審之終局判決
(D)第一審之中間判決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Hower】評論

第 437 條對於第一審之終局判決,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於管轄第二審之法院。終局判決當法院認為在訴訟當中,需要釐清的問題已經在審理程序中透過當事人的互相攻防、證據調查,而大致有了結論,就會做出終局判決,說明最後法院認定的事實是怎麼樣,以及相關的法律關係應該如何,例如A應該賠B多少錢、C跟D到底誰是X屋的所有權人等等。確定判決如果終局判決做出來之後.....看完整詳解

小廢物】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437條:對於第一審之終局判★...

s531392127】評論

終局判決>>不能上訴或時限內未上訴>>確定判決

】評論

使用刪去法時裁定-->抗告-->(A)刪去確定判決-->非常上訴-->(B)刪去中間判決-->尚未審判完成-->(D)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