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學校行政對於教職員工施予懲處或處分時,應符合的基本程序,不包括以下哪一項?
(A)通知案情
(B)權衡輕重
(C)進行聽證
(D)公正裁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0599
統計:A(554),B(2689),C(2257),D(2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社會系統理論、程序正義、B

用户評論

YL Tseng】評論

學理上,學校不適任教職員工的處理原則是:依法行政原則;程序正義原則(基本程序包括通知案情、進行聽證與公正裁決,而公正裁決包括合理的評斷標準、合理的證據與符合比例原則);最大效益原則;最小傷害原則;平等尊重原則。

不能再混了】評論

權衡輕重有人為操作的空間所以不適合

▁▃▅體雀兒▅▃▁】評論

程序正義原則(基本程序包括通知案情、進行聽證與公正裁決,而公正裁決包括合理的評斷標準、合理的證據與符合比例原則)

張昕昕】評論

我的理解是犯了甚麼錯就怎麼處理吧,有甚麼好權衡輕重的

111雙榜台南普通偏鄉第4】評論

權衡輕重==>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