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關於繼承之拋棄,下列何者有誤?
(A)繼承人應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B)繼承之拋棄,於拋棄時發生效力
(C)繼承人拋棄繼承後,除不能通知者外,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D)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7045
統計:A(9),B(631),C(74),D(56),E(0)
用户評論
【用戶】洪小修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1175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A)民法第1174條第2項(B)民法第1175條,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用戶】yoy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 (C) (D) 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B)第 1175 條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