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屬憲法第 11 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
(B)為維繫大學品質,針對大學入學資格及畢業條件,應由主管機關統一訂定
(C)大學自治除保障老師有教學、研究之自由外,學生亦享有學習之自由
(D)大學自治事項包括就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等之訂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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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J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B)大學自治範圍包含內部組織(釋450)、...

【用戶】黃凱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釋字380解釋文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A);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C)。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其自治權之範圍,應包含直接涉及研究與教學之學術重要事項。大學課程如何訂定,大學法未定有明文,然因直接與教學、學習自由相關,亦屬學術之重要事項,為大學自治之範圍。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固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則國家對於大學自治之監督,應於法律規定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大學之必修課程,除法律有明文規定外,其訂定亦應符...

【用戶】Cynthia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屬憲法第 11 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B)為維繫大學品質,針對大學入學資格及畢業條件,應由主管機關統一訂定→屬大學自治範疇(C)大學自治除保障老師有教學、研究之自由外,學生亦享有學習之自由(D)大學自治事項包括就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等之訂定-----選項(A)(B)→J626大學自治為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大學對於教學、研究與學習之事項,享有自治權(A),其自治事項範圍除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及畢業條件等外(本院釋字第三八0號、第四五0號及第五六三號解釋參照),亦包括入學資格在內(B),俾大學得藉以篩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