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甲公司於公開招標須知中載明:「開標結果,以所投之標符合規定,並以標價達公告底價(含平底價)之最高標價為得標」,其法律性質為:
(A)預約      
(B)要約之引誘      
(C)承諾      
(D)要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1001
統計:A(93),B(712),C(581),D(227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競標之性質

用户評論

【用戶】黃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開標公告,視為要約之引誘;但標賣之表示,如明示與出價最高之投標人訂約者,應視為要約

【用戶】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要約具拘束力,要約之引誘則無

【用戶】我是小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小結  Ex.公開招標 - 要約引誘  (對不特定人說)  Ex.標價高者得標 - 要約 (選一個標高價, 此時業者就是要約方)

【用戶】Wabing Wa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說公開招標,已(並以標價達公告底價(含平底價)之最高標價為得標)為基準有這句話的招標為邀約

【用戶】黃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開標公告,視為要約之引誘;但標賣之表示,.....看完整詳解

【用戶】ʕ•ᴥ•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4F的舉例怪怪的

【用戶】KMD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154條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簡單來說就是要約:1.具體實物+2.價錢確定  EX:7-11賣的水(水:具體實物+水一瓶10元:價錢確定)要約引誘:1+2缺其中一個 EX:網路上買衣服(衣服:價錢雖然確定,但是沒有具體實物)

【用戶】丸子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要約Antrag/Angebot申込み邀請對方締結契約,有法律上拘束力,提出後若對方承諾則必須依照要約提出的條件履行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