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 Cat】評論
民訴第 10 條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11條 (因不動產涉訟之特別審判籍)對於同一被告因債權及擔保該債權之不動產物權涉訟者,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合併管轄。
【Peter Wkf ,徵婚】評論
記得有一題 不動產 債權的訴訟,非 專屬管轄權,
【貼貼樂 ( ̄︶ ̄)↗】評論
2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專屬管轄事件? (A)分割共有土地之訴(B)請求交付買受房屋並移轉所有權之訴 (C)再審之訴(D)請求返還所有土地之訴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3 年 - 103年司法五等民事訴訟法大意 #17268答案:B 難度:簡單25 下列民事訴訟事件,何者為專屬管轄事件?①確認土地所有權之訴 ②共有不動產分割之訴 ③請求給付本 票票款之訴 ④請求移轉買售房屋所有權之訴 (A)②③④(B)①④(C)①②(D)①②④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3 年 - 103年原民五等-民事訴訟法大意#19369答案:C 難度:適中4 出賣人甲與買受人乙訂立位於桃園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出賣人居住於基隆市,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