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關於下列訴訟,何者當事人不具當事人能力?
(A)對於胎兒提起請求清償債務之訴
(B)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請求履行買賣契約之訴
(C)對於心神喪失之成年人,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
(D)對於某市政府請求市府活動餐盒貨款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5972
統計:A(1139),B(30),C(155),D(48),E(0)

用户評論

Catherine Cat】評論

民訴第 40 條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胎兒,關於其可享受之利益,有當事人能力。A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中央或地方機關,有當事人能力。如有錯誤,煩請指正教導,非常感謝!

貼貼樂 ( ̄︶ ̄)↗】評論

民法第一編總則 第13條 (未成年人及其行為能力)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