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所謂營造物是指:「行政主體為達成公共行政上之特定目的,將人與物作功能上之結合,以制定法規作為組織之依據所設置之組織體,與公眾或特定人間發生法律上之利用關係。」(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七版171頁)簡而言之,營造物乃為達行政目的所設之人與物的組織體,例如學校、圖書館、公立游泳池、博物館等。這些營造物因其設置而與公眾或特定人間發生法律上之利用關係,例如學生與學校之利用關係,參觀者與博物館之利用關係。
【用戶】芙胤婕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真的有很多都選A...
【用戶】To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人與物結合=公法營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