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9下列何者不是政府採購契約範本約定廠商得敘明理由,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替代變更的情形?
(A) 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B) 承商原訪價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
(C) 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
(D)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7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