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當匯票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應如何行使追索權?
(A)應先向發票人追索
(B)應先向承兌人追索
(C)應先向執票人之前手追索
(D)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票據債務人進行追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 第 96 條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執票人對於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已為追索者,對於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得行使追索權。被追索者已為清償時,與執票人有同一權利。

【用戶】h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票據法 第96條 第2項>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 第 96 條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執票人對於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已為追索者,對於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得行使追索權。被追索者已為清償時,與執票人有同一權利。

【用戶】h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票據法 第96條 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