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關於小額事件上訴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得上訴至第三審
(B)第二審為事實審
(C)第二審管轄法院為地方法院合議庭
(D)第二審上訴須經高等法院之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436-24條: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對於前項第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民事訴訟法 第436-28條: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因原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 第436-27條: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民事訴訟法 第436-30條: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二審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

Zong】評論

第436條之30(第二審裁判不得上訴或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