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艾米】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中央與直轄市、縣 (市) 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 (鎮、市) 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鄉 (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xo4j6cp4】評論
權限:中立直、縣內鄉事權:直行直、縣中縣、鄉縣鄉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爭議=立法院院會議有直轄市出現(事權)找上級=行政院鄉(鎮、市)間找上級=縣政府縣 (市)間找上級=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與鄉(鎮、市)=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