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評論
行程法第111條: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