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ly810316】評論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 條本法所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本法所稱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劃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由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規劃辦理,必要時,應會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之。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置原住民族一般教育專責單位。
【衝】評論
依照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3條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在中 央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直轄市 = 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 縣 (市)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