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要注意所謂的陳佩琪條款還有「黃國昌條款」都是修法考題公務人員可為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拜票或在大眾傳播媒體具.....
【用戶】vbn0628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下列那一敘述符合行政中立的要求?D(A)公務人員不得加入任何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X(B)公務人員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職務 X(D)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權力介入黨派紛爭 O第 5 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C)公務人員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而從事競選 X第 11 條: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公務人員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用戶】一科都不能放!夢想近了!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27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下列那個行為是公務員阿華在選舉期間可以做的?(A)申請加入特定政黨,成為黨員(B)在上班期間為自己的同學站台、拜票(C)在民眾洽公櫃台上張貼候選人的競選海報(D)在大眾傳播媒體刊登具銜支持的聯名廣告答案:A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109 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