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u005104】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2. Because of ____ oil prices and the COVID-19 pandemic, things that people need ineveryday life ar

【評論內容】

選 A 的是不是也看過 raise 搭配金錢相關的用法呢?!

你的「多看」或「多聽」英文並沒有白費,其實,raise 不管是及物動詞或名詞都有增漲並同金錢慣用的解釋:

【評論主題】29. Many young people choose to ____ nowadays because they realize having a good skillcan be better

【評論內容】

vocation

a particular occupation, business, or profession; calling.

【評論主題】20. You should register your bike ____ stolen.(A) in case it will be (B) in case it is (C) if it wil

【評論內容】

in case 與 if 的區別:

(☆) ☆’☆ ...

【評論主題】11.在拜訪客戶前,業務人員應儘可能蒐集與客戶相關的資料,以發展出一套銷售策略。此屬於銷售七大步驟的何種步驟?(A)發掘與篩選 (B)簡報與示範 (C)事前準備 (D)事後追蹤

【評論內容】銷售過程中最重要的七個階段是:1. 發掘與篩選2. 準備和調查 3. 需求評估(發現)4. 介紹5. 異物管理6. 關閉7. 追踪,重複業務和參考

【評論主題】35 依民法第 758 條第 1 項規定,不動產物權行為以登記為要件。關於不動產物權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動產物權行為以登記為公示手段 (B)不動產物權行為之登記乃宣示登記 (C)不動產

【評論內容】

請教一下民法 §759 所謂的「非法律行為」,什麼叫作非法律行為?繼承可以理解,但其他三個不需要經過法院而獲得物權嗎?尤其形成判決,字面不就有「判決」二字?

【評論主題】9 一名 15 歲的國中生,下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情形查詢網頁的原始檔案,將其改成今日起停班、停課一年等內容。這名國中生被依偽造公文書罪函送法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其行為已

【評論內容】A 選項是否滿足前半句的該當性(客觀)則不得而知,故光看前半句就不能選。但我在想,假定已構成該當性,後半句的第一步驟也不是直接檢察官起訴,應是先移送檢察官,至於要不要起訴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後半句也是錯的。

【評論主題】22 「明者遠見於未萌,而知者避危於無形。禍固多臧於隱微,而發於人之所忽者也。」(《漢書‧司馬相如傳》)此段文字旨在提醒人:(A)防微杜漸 (B)見微知著 (C)禍福相倚 (D)居安思危

【評論內容】如果 A 可以,為何 B 不行?!不能理解成「見微知著」是一個大集合,而「防微杜漸」存在於此大集合之子集合嗎?

【評論主題】11 我國從中央到地方的人事、主計、政風的一條鞭監督機制,可被歸類成何種官僚控制的途徑?(A)內部正式途徑 (B)內部非正式途徑 (C)外部正式途徑 (D)外部非正式途徑

【評論內容】雖然不影響作答,但還是想問一下,題目敘述的「一條鞭監督」與「雙重隸屬」是同一碼子事嗎?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者,其法律效果為不罰?(A)甲為公務員,依所屬上級公務員之命令收受私人業者餽贈之禮盒 (B) 13 歲之甲與同學嬉鬧過程中,持美工刀劃傷同學乙之皮膚 (C) 88 歲之甲於施打疫苗過程中,

【評論內容】

A 沒有清楚說明是否與其職務相關,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四、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一)屬公務禮儀。(二)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除但書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饋贈財物即屬違法。與 B 選項相較,姑且假定 A 之收受行為為與其職務相關,則就可套用刑法 §21 第二項之但書: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5 甲將其房屋出租於乙,乙經出租人甲同意,將該屋全部轉租於丙。下列有關占有狀態之敘述,何者正確?(A)甲為間接占有人,乙、丙均為直接占有人 (B)甲、乙為間接占有人,丙為直接占有人 (C)甲為間接占

【評論內容】第 941 條地上權人、農育權人、典權人、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或基於其他類似之法律關係,對於他人之物為占有者,該他人為間接占有人。

【評論主題】31 甲因年邁不堪勞動,遂將其所有之牧場及其中乳牛 20 頭出租給青農乙經營,並將牧場後方之農地另設定農育權予青農丙,供其種植木瓜。嗣後,甲去世由獨子丁繼承。下列有關甲、乙、丙及丁間關係之敘述, 何者

【評論內容】第 69 條稱天然孳息者,謂果實、動物之產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穫之出產物。稱法定孳息者,謂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關係所得之收益。

【評論主題】20 主事務所設在臺北市之公司,在新北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傾倒廢棄物,關於裁罰權管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臺北市與新北市之主管機關均有管轄權 (B)有管轄權之機關須通知其他有管轄權之機

【評論內容】第 31 條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這裡的「處理在先」之機關是如何決定的?是誰先知情就先處理嗎?還是有明確的指標來決定?不知有沒有人有同樣疑問?

【評論主題】【題組】48 (A) creatures (B) passages (C) substances (D) directors

【評論內容】詞組 in the boat 可能是誤導★…★★,...

【評論主題】23 司法院大法官對於失聯移工經查獲後受強制收容處分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外國人並非我國憲法的基本權利主體,僅能主張法律層級保障的人身自由(B)受收容處分的外國人不服該處分,僅得向內政部移民

【評論內容】

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乃行使其憲法上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前提,為重要之基本人權。故憲法第八條第一項即明示:「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是國家剝奪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除須有法律之依據外,尚應踐行必要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始符合上開憲法之意旨(本院釋字第五八八號、第六三六號解釋參照)。又人身自由係基本人權,為人類一切自由、權利之根本,任何人不分國籍均應受保障,此為現代法治國家共同之準則。故我國憲法第...

【評論主題】6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將「虞犯」改稱為下列何者?(A)偏差少年 (B)迷途少年 (C)非行少年 (D)曝險少年

【評論內容】一讀審查完成的少事法修正草案,有三大重點突破:行政先行:以「曝險少年」的概念取代「虞犯」,從七款大幅限縮成三款曝險少年的行為態樣,並且明定優先由少年輔導委員會負責整合所有行政資源,以提供相對應的輔導與協助。少年觀護所鑑別制度之落實:明定少年觀護所人員應具有少年保護學識、經驗,於收容少年期間,應對少年進行身心評估及行為觀察,提供鑑別報告,以供少年法院、處遇執行機構參考。兒童去刑化:未滿12歲的觸法兒童回歸教育、社福等行政體系協助,不再適用少事法,以免兒童過早進入司法系統遭受創傷。

【評論主題】14. The story is totally _____. The author made the whole story up.(A) pigmented (B) corrective (C)

【評論內容】pigment 名詞是色素、塗料、顏料,...

【評論主題】12. We must _____ our spending; otherwise, our company will go bankrupt.(A) reduce (B) lower (C) exi

【評論內容】cutto lower, reduce, ☆☆☆☆☆☆☆☆, ...

【評論主題】【題組】42.關於上文文意,敘述正確的選項為:(A)管仲認為孫在雖然善於言語,但卻無法守信靜默(B)管仲認為唯有能因時而動,與百姓同進退,才會是好的政治人物(C)齊桓公一直疑惑為何用了鮑叔、賓胥無、寧

【評論內容】(B)臣聞之:消息盈虛,與百姓詘信,然後能以國寧。消息盈虛:指事物的盛衰變化或行為的出處進退。(消:消減;息:增長;盈:充滿;虛:空虛。)

【評論主題】17.下列成語,何者可用於稱揚女性?(A)蒲柳之姿(B)詠絮之才(C)不櫛進士(D)掃眉才子

【評論內容】蒲柳之姿【出處】: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

【評論主題】23.有關《世說新語.步兵喪母》一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弔之。阮方醉,散髮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於地,哭,弔喭畢便去。或問裴:「凡弔,主人哭,客乃為禮。阮既不哭,君何為哭?」裴

【評論內容】按照儒家觀念,大至喪禮送葬儀式,小至服裝飲食起居,都有需要遵守的道德規範。阮籍作為一個善感的詩人,喪母之殤又豈會無感呢?不哭,因為沒有必要給外人看見自己有多傷心,因為這對他來說不是表演,是極為私人的情感。整件事結束,他突然吐血數升。這種悲痛,相比哭給別人看,真切許多。

【評論主題】13.孔子說:「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其意在勉勵人們應該:(A)言之有物 (B)言出必行 (C)出言有章 (D)要言不煩

【評論內容】恥「躬」之不逮也:個人的身子,指自己。恥躬之不「逮」也:及、趕上、達到。

【評論主題】14.下列「」內的字,何者讀音前後相同?(A)「齧」臂之交/「鍥」而不捨 (B)箕「踞」而遨/刀「鋸」鼎鑊(C)「惴」慄難安/吳牛「喘」月 (D)敝衣草「屨」/如「履」薄冰

【評論內容】

「鍥」而不捨:用刀子刻。

箕踞而遨:意即隨意而坐,游目四盼,觀賞景色。踞,蹲坐。箕踞,不拘禮節之坐姿,即是隨意張開兩腿而坐,形如簸箕。遨,遊賞。此作觀賞解。

【評論主題】四、閱讀測驗       Have you ever dreamed of becoming a flight attendant? It looks like you get to travel a

【評論內容】glamorous1. full of glamour; charmingly or fascinatingly attractive, especially in a mysterious or magical way.2. full of excitement, adventure, and unusual activity:the glamorous job of a foreign correspondent.這題應作第二解釋。這字本來就有點模稜兩可、曖昧不明的感覺。回頭再看第一解釋,的確有迷人的意思,但後面又有提到特別是因附有神秘色彩(mysterious)及驚奇感受(magical)而令人癡迷的。是混合兩種性質的形容詞,所以選 B 的不用太氣餒,倒是題目設計不好,A 跟 B 不該同時出現。再者,glamorous 用來形容工作性質,應該要取第二解釋,接著就有例子( a foreign correspondent ).題外話,不是所有英文單字都會記得...

【評論主題】34.在台灣,酒類是否可以在網路上銷售?(A)可以,但必須避免運送的碰損(B)可以,但只限啤酒與非烈酒(C)不可以,除非是用信用卡證明滿 18 歲(D)完全不可以在網路上銷售

【評論內容】§ 30I 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評論主題】42.有些人因為自己的特殊技能、知識、人格,影響力超過其他消費者,這種人會被我們稱為下列何者?(A)落後採用者 (B)消費者(C)代言人 (D)意見領袖

【評論內容】具有市場價值、在網路上特別有號召力或影響力的人,就叫做KOL(key opinion leader),翻作「關鍵意見領袖」。提出決定性意見來領導團體風向的那個人。個人是比較喜歡另一個單字啦:influencer「影響者,意見領袖」。

【評論主題】27. GNP(Gross National product)表示下列何者?(A)消費者物價指數 (B)國民生產毛額(C)購買力平價 (D)國內生產毛額

【評論內容】Gross National Product 國民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國內生產毛額

【評論主題】31 自 1997 年京都議定書訂定以降,氣候變遷成為全球各國關注的議題,其後經歷 2009 年哥本哈根會議、2011 年南非德班會議及 2015 年巴黎協定。下列何者不是上述會議協議中,各國對環境變

【評論內容】

(A)? 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 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準以上低於2℃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準以上1.5℃之內。

  (B) ? 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 確定了明確目標,並針對可再生能源進行投資,同時將世界多數開發中的國家和地區納入,但這項協定對他們並設定強制約束力,依照目前的框架下由各國自主推動,對於不遵守的情況只能透過每5年檢視減排成績,透過再談判的方式施壓,是否能夠達到目標充滿未知數

  (D)應該也叫作「碳權」交易,是巴黎協定延續至 COP26 的內容,參考:https://www.delta-foundation.org.tw/blogdetail/3215

【評論主題】【題組】42 (A)and (B)who (C)that (D)what

【評論內容】有時候關係代名詞與要代替的名詞會離很遠,...

【評論主題】26. With no typhoons last summer, the island is expected to face problems of water ____ this year.(A

【評論內容】coveragethe extent to which something is covered.

【評論主題】30 關於法律意義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法律是主權者的有效工具 (B)法律是社會生活規範的一種(C)法律是以正義的存在為基礎 (D)法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其實現手段

【評論內容】

唉我以為主權者是人民耶,憲法第二條不是有明定之了嗎?

§2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評論主題】15 依據印信條例規定,於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之公文,應蓋用下列那一種印信?(A)印 (B)關防 (C)圖記 (D)職章

【評論內容】圖記說是蓋用於公務業務,可是其他印信大部分不也都蓋在公文上,難道公文不算公務?究竟差別在哪?!

【評論主題】27 依據物品管理手冊,物品管理單位對各單位所保管或使用物品,應隨時檢查收發及存管之數量。非消耗品每年至少應實施盤點幾次?(A) 4 次 (B) 3 次 (C) 2 次 (D) 1 次

【評論內容】三十七、各機關實施物品管理檢核組成檢核小組執行之,其成員由事務(物品管理人員除外)、政風、主(會)計、檢核或稽核等相關單位派員參加。

【評論主題】8 依據文書處理手冊,下列那一種案件性質,應該使用「簽稿併陳」的擬辦方式?(A)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B)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C)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D)重要人事案件

【評論內容】(A) 既然是政策性及重大的案件,代表必須先詢問上頭意見。(B) 多人決策會議,也不會是一人能決定的。

【評論主題】4 依據文書處理手冊,有關公文處理的時限基準,速件是幾日?(A) 1 日 (B) 2 日 (C) 3 日 (D) 5 日

【評論內容】七十八、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基準如下: (一)一般公文: 1.最速件: 1日(但緊急公文仍須依個案需要之時限內完成 )。 2.速件:3日。 3.普通件:6日。 4.限期公文: (1)來文或依其他規定訂有期限之公文,應依其規定期限辦 理。 (2)來文訂有期限者,如受文機關收文時已逾文中所訂期限 者,該文得以普通件處理時限辦理。 (3)變更來文所訂期限者,須聯繫來文機關確認。 5.涉及政策、法令或需多方會辦、分辦,且需30日以上方可 辦結之複雜案件,得申請為專案管制案件。 6.專...

【評論主題】32 無代理權人甲以乙的代理人之名義,與丙訂立租賃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租賃契約無效 (B)乙得承認該租賃契約而使之生效 (C)乙得撤銷該租賃契約 (D)丙得請求甲履行該租賃契約

【評論內容】「撤銷」係指法律關係發生前或發生時表意人之意思表示存在瑕疵,表意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發生效力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歸於消滅。簡單講就是「將本有瑕疵之意思表示撤銷,使其失效」民法92條第一項前段:「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因為被詐欺或被脅迫者為某種意思表示係有瑕疵,所以法律規定表意人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例如某女被脅迫簽下一協議書,因某女是被脅迫的,所以可以將意思表示撤銷,但如某女一直不撤銷,這協議書仍是有效的,且一年後某女即使要撤銷也因期間經過而不能撤銷了。「撤回」係指表意人發出意思表示後,於意思表示受到拘束前,即將此意思表示撤回,例如甲對乙表示要賣乙A屋,在乙表示意思前,甲又將其原先要賣的意思撤回。所以「撤銷」與「撤回」是用在不同的地方,前者是法律關係已經發生,而要將此存在的法律關係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後者則是在法律關係發生前即將意思表示撤回,法律關係自始就未發生。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A)公立大學與教師簽訂契約,聘任為專任師資 (B)軍事學校與學生簽訂契約,提供在學期間所需之相關公費 (C)主管機關與廠商簽訂契約,委託廠商為汽機車之定期檢驗 (D)主管

【評論內容】C 選項中的汽機車是否為人民之汽機車?還是公務用車輛?如果是前者就說得通,但如是後者又跟 D 選項的公務用電腦有何差別?

【評論主題】1 在某一學校裡,發生甲學生對於乙老師不斷進行言語性騷擾,該名甲學生可能會依下列何種法律處置?(A)性別平等教育法 (B)性別工作平等法 (C)性騷擾防治法 (D)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只處理僱主與受僱者之間的關係,《性別平等教育法》則是處理校園內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

【評論主題】20. No motor vehicles are allowed to enter the pedestrian zone. What is a pedestrian?(A) a person (B

【評論內容】Pedestrian:a person ☆☆☆ ☆☆☆☆ ☆☆...

【評論主題】9. “Do you have minute? I need to _______ you.”(A) hear a story from (B) tell a lie to(C) have a cha

【評論內容】這題有點怪…通常會問這句的,都是有關正事...

【評論主題】28. “Do you have minute? I need to ____ you.”(A) hear a story from (B) tell a lie to (C) have a chat

【評論內容】這題有點怪…通常會問這句的,都是有關正事...

【評論主題】36 下列題辭,最適合用於祝賀「演唱比賽冠軍」的選項是:(A)妙語如珠 (B)金聲玉振 (C)弦歌不輟 (D)響遏行雲 (E)玉潤珠圓

【評論內容】妙語如珠:形容說話很風趣。 金聲玉振:為孟子稱讚孔子聖德兼備,正如奏樂,以鐘發聲,以磬收樂,集眾音之大成。後用以比喻才德兼備,學識淵博。 弦歌不輟:指讀書聲不停,比喻為講.....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下列判決文字運用了何種解釋方法?「依其規定之內容乃須有所謂的『治理』……。而所謂『治理』乃指『管理』(趙錫如主編辭海第 576 頁)……」 (A)文義解釋 (B)體系解釋 (C)歷史解釋 (D)目

【評論內容】法律之解釋  法律解釋是適用法律時的基本前提。以解釋的主體做為區分可分為「有權解釋」與「無權解釋」。前者係指由公權力機關做為解釋主體,其所作成之解釋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後者則非由公權力機關進行解釋,僅具學理上之重要性,而不具備拘束力。然而兩者之間的解釋技術並非一刀切割開來互相無法並存。就解釋技術而言,不論有權解釋、無權解釋,在方法上仍是相通的。亦即文義解釋、論理解釋等方式不論有權或無權解釋皆可使用。無權解釋  1.定義:    適用法律者依據文義或參酌法律制定的理由、沿革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推理,以闡明法律條文.....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6 下列機關何者負責辦理我國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審定?(A)考選部 (B)銓敘部 (C)懲戒法院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25各機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各機關公用物品管理,依物品管理手冊之規定,係按性質、效能及使用期限予以分類,並區分為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下列何者屬消耗用品?(A)事務用品 (B)陳設用具 (C)餐飲用具 (D)事務用具

【評論內容】十六、各機關物品之增加,有存管必要者,應辦理登記,並按性質、效能及使用期限分類如下: (一)消耗用品:指物品經使用後喪失其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如事務用品、紙張用品、衛生用品等。 (二)非消耗品:指物品質料堅固,不易損耗者,如事務用具、餐飲用具、陳設用具等。 前項消耗用品及非消耗品之分類,各機關得視物品重要性及內部控制情形,經機關首長核准後自行調整。

【評論主題】有關物品保管之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經驗收之物品,應先存放於物品儲藏處(B)體積或數量較大之物品,應立即處置發送(C)物品編號標籤之質地應以方便置換之紙製品為原則(D)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

【評論內容】二十、物品保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 (二)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應分別分類存儲。 (三)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其編號與標籤製作方法如下: 1.消耗用品編號,以簡明扼要為原則,包括機關名稱、分類字軌及編定號數,並應與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編號目錄相符。 編號標籤,黏貼於分格儲藏之橫額上,物品本身不必加蓋編號標誌。(格式如附件四) 2.非消耗品之編號方法與消耗用品同。但須註明採購日期,視事實需要編號末尾增添一序數編號,編號標籤黏附於物品本身。(格式如附件五) 3.物品編號標籤之質地須經久耐用,視事實需要,可以金屬或塑膠製成。...

【評論主題】有關公務車輛的調派使用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各機關所有公務車輛應採集中調派(B)調派車輛可使用於經機關首長核准之團體活動(C)各機關人員不得因直系親屬婚喪為由申請借用車輛(D)集中調派之公務車輛,

【評論內容】十七、公務車輛,機關首長及副首長專用車外,其他車輛集中調派。各機關設置公務車輛集用場,同一地區內各機關為相互支援,亦聯合設置公務車輛集用場。第一項機關首長、副首長專用車,指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車輛。

【評論主題】42 有關羈押訊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被告、辯護人得於法院為羈押訊問之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B)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C)法官為羈押處分所依據之證據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I.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II.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 刑事訴訟法 §93 第2項新增檢察官訊問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以聲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