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888】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32&flno=17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17 條I.14歲以上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進入臺灣地區停留或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臺灣地區居留證、入國許可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II.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章之規定。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32&flno=28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28 條I.14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II.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