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法律對第一線執法者有概括授權之規定者,下列何者不屬之(何者無概括授權之規定)?
(A) 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管束措施啟動要件
(B) 警械使用條例之使用警棍指揮時機
(C) 行政執行法之直接強制方法
(D) 行政執行法之即時強制方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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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888】評論

無概括授權之規定:法條的嚴格要件規定(A) 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管束措施啟動要件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19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19 條I.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概括授權之規定)II.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24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

110警特必上榜】評論

A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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