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戶籍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非為撤銷登記之事由?
(A)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
(B)戶籍登記事項自始無效
(C)撤銷中華民國國籍者
(D)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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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無限掌中置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戶籍法第23條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A)或自始無效(B)時,應為撤銷之登記。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喪失或撤銷中華民國國籍者(C),亦同。戶籍法第24條戶籍登記事項嗣後不存在時,應為廢止之登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D)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