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小明是一位情緒行為學生,上課時會故意用手敲桌子以引起老師對他的注意。經老師多次觀察之後,每次制止他的行為就會延宕他的教學流程。此時老師應該選擇何種處理策略較佳?
(A)忽視策略
(B)斥責策略
(C)過度矯正策略
(D)生理回饋策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urtis Lim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二、忽視法:所謂的「忽視法」,是經由不理會某種行為以減低某種行為的出現次數,亦即在其出現我們不期待的行為時,想辦法轉移其注意力,而在任何時候出現期待行為時,予以稱讚,以避免落入「做好是應該,做壞則責罰」的負向循環中。  平常師長的管教態度常流於「做好是應該」,這樣通常會讓孩子較沒有成就感,例如:課堂上因為某某同學表現不好,只要他肯交作業就會給予獎勵品,但其他孩子天天按時交作業卻可能什麼獎勵也沒有,如此會引起其他孩子的不滿。  若目的是希望孩子好,要掌握的要點是在與孩子講話時,將孩子做好的地方具體點出來,孩子才知道下一次應該要如何做好,而不是他做不好時才去講他。鼓勵與處罰皆能讓孩子在班上學會守規矩,運用巧妙存乎一心,在臨床上兩者達成目標的時間其實差距頗小,鼓勵的方式有時還較快且較無後遺症。  善用忽視法的要訣,包括:  (1)轉移注意力,而非直接指責孩子的行為  孩子在出現非目標行為時,可適時轉移注意力,並建立其可接受的接近目標的新行為。例如:喜歡在上課時亂塗鴉者(非目標行為),可要求其手放背後上課,或兩手抓握課本使課本立著的姿勢念書,也可要求其用立書夾夾住課本,使其不能用手塗鴉,或增加塗鴉的困難度(目標行為),進而增加專心聽課的新行為,而非一開始就指責其塗鴉分心行為。  (2)決定要忽視到什麼程度  是指比例發生的程度。比如孩子以前只要寫作業兩小時就會走動十次左右,但今天只走動了八次,就可以稱讚孩子表現進步,不要只去注意孩子不專心的程度有多少,這樣反而會有反效果。  (3)行為目標要達到何種程度  這和孩子的能力有關,依孩子的能力設定,若發現低估了就提高,而不是一開始即給予非常高的界線,當孩子發現目標太高而很難達成時,便較容易產生挫折感或拒絕嘗試。  (4)決定使用哪種忽視法  你可以轉移孩子的注意力或讓孩子產生不當行為的地方有事做。比如有些智障兒有自慰行為,我們可以界定為孩子在自己房間內自慰是可接受的,在外面則不行,但告知孩子時,要結合認知與行為改變技術。例如要求孩子出門時手拿皮包或物品,讓孩子沒有多餘的手去摸自己的性器官。此方法就如同要求幼稚園的孩子排隊時要一邊唱歌、一邊手搭肩,其實主要目的是要維持他們的秩序避免吵鬧不休。

【用戶】HsinYi Li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忽視策略:故意不理會他人是會影響到別人的行為,而忽視法就是利用這種原則來進行行為改變。題目:小明是一位情緒行為學生,上課時會故意用手敲桌子以引起老師對他的注意:最適合使用忽視法,來削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