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霈pei】評論
【不賣】◎關鍵字:腸病毒◎《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nnnn二、學生或幼兒(以下簡稱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泡疹性咽峽炎 或疑似腸病毒感染者,學校及幼兒園應於知悉後二十四小時內至本府教育局「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完成通報,並n於四十八小時內通報轄區衛生所。(A)二十四小時內【教育局】 (B)四十八小時內【衛生所】
【Yu-da Huang】評論
2樓,那是補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