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dia Lai】評論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B)。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D)。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A);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C);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鉦】評論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932 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n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n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n 其餘由教師兼任。n三、組長、副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n 六十一班以上者,學生事務處及輔導室得共置副組長一人至三人,得n 由教師兼任。n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二.二人,每九班得增置教師一人;全校未達n 九班者,得另增置教師一人。n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至三十班者,n 置二人;三十一班以上者以此類推。n六、幹事、助理員、管理員及書記(包括各處室職員及圖書...
【林詠心】評論
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C選項說的是二十四班以 下 是不是矛盾了
【黃紹芊】評論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3 條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 其餘由教師兼任。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修正日期:10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