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宜樺】評論
疑義後答案改為D(二)表現指標模式 在此模式中,視教學為技巧的表現,且用可觀察的指標加以分析教學能力所構成的成分,評鑑的重點即是判斷教師是否符合這些指標。資料來源:教育政策分析:概念、方法與應用: Educational Policy Analysis: Concepts, Methods ...作者:高等教育, 吳政達
【番麥】評論
羅清水(1999)綜合國內外學者對於教師評鑑模式的看法,提出教師評鑑分為目標達成模式、表現指標模式、診斷模式、臨床視導模式、目標設定模式、治療模式、共同法則模式、成果模式、藝術或自然模式等九類。一、目標達成模式:此評鑑屬於總結性評鑑;評鑑過程係將教師專業工作的表現與他們事先同意的教學目標作一比較,這些目標來自工作說明書或學習者應達成的目標,評鑑則是利用測量的形式以了解有多少目標已被達成。此過程很清楚地是衍自於商業模式,涉及教師是否遵守合約的內容以及履行的程度。然而,此模式的問題在於教師的目標經常是高度特定(僅與學習者的課堂學習有關)且籠統不易測量的(涉及學習者內在的情緒、和認知歷程),將此目標以一...
【寧靜致遠】評論
評鑑過程中視教學為技巧的表現表現指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