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歆翎】評論
九、寒暑假期間教師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由各校校務會議決議之,其總日數並以二日至四日為原則。
【寧靜致遠】評論
寒暑假期間教師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由各校校務會議決議之,其總日數並以2-4日為原則
【Wenny Hsu】評論
法規名稱: 修正1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7 月 13 日發文字號: 高市教人字第10634537400號 函九、寒暑假期間教師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由各校校務會議決議之,其總日數並以二日至四日為原則。資料來源: 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358#law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