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統計:A:135,B:168,C:368,D:1495,E:0
難度:簡單
【113刑事三等】評論
釋字775解釋文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生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問題。惟其不分情節,基於累犯者有其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其人身自由因此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對人民受憲法第8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看完整詳解
【黃冠維】評論
既然是累犯,代表犯了一次之後又犯,所以當然不是一行為,並未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JONJON】評論
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75 號解釋,★★ 95 ...
【whappy501】評論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