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fx】評論
(A)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B)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時效為 10 年(5年)(C)請求權人為人民時,時效為 5 年 (10年)(D)請求權時效,不因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而中斷
【米花】評論
【B】30 下列關於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法上請求權,債務人因時效完成而發生抗辯權 (B)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C)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作出後,重行起算
【reach232425】評論
行程法131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B);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C)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A)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D)
【Ben Hu】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公法上請求權 行政機關五年/人民十年 不行使則消滅2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3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