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關於法規修正或廢止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規之修正程序,準用法規之廢止程序
(B)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C)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毋庸明示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D)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1857
統計:A(3371),B(246),C(977),D(309),E(0)

用户評論

Ashley】評論

(A)第20條(修正之情形及程序)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文山賴】評論

8樓說的簡單易懂呀⋯⋯

CCG】評論

第 4 條 法律制定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第20條 法律修正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則第22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制定=修正=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