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北藍】評論
根據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中提到: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教導處或學務處立即向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並即由導師、學務處、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月內協助戒除。那個等字...範圍就很大了,可以包含輔導處、導師會。所以不能單純把事情丟給學務處。B其實沒有錯,但是D選項會更好,個人是這樣理解的(雖然我也答錯了)
【Pollo】評論
在沒有明確事證之前就連絡家長不是滿奇怪的嗎?如果我是學生,等於我頭上被貼上濫用藥物的標籤,連法律上都有無罪推定原則,結果現在只是懷疑而已就要聯絡家長了喲?反正不管3721,先連絡先贏安捏喔?
【kuo.fred】評論
祈禱今年教檢不要有這種爭議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