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請問有構成洗錢防制法第 2 條所列之洗錢行為者,應處罰則為何?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B)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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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Mi de Che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用戶】Mi de Che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用戶】米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洗錢防制.....看完整詳...

【用戶】Mi de Che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用戶】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一般犯罪

【用戶】聖義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4.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2.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任一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  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  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用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洗錢14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