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土地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由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後,如因登記人員之何種過失,地政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A)具體輕過失
(B)無認識過失
(C)重大過失
(D)輕過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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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ViV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70 條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
【用戶】ViV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70 條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
【用戶】Rosalin4905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0 條 土地法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所定賠償之用。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如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者,由該人員償還,撥歸登記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