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照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對於「省」此項地方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省是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
(B)省不再監督縣自治事項
(C)省政府委員由行政院任命
(D)省諮議會議員由總統任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2143
統計:A(346),B(588),C(689),D(2173),E(2)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中華民國國籍、誣告罪名反坐違反比例原則

用户評論

Yen Long Lee】評論

省設省政府及省諮議會。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受行政院指揮監督,辦理監督縣(市)自治等事項。省政府置委員9人,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議行使職權,其中1人為主席,由其他特任人員兼任,綜理省政業務,其餘委員為無給職,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省諮議會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置諮議員21人至29人,任期3年,並指定其中1人為諮議長,綜理會務,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目前臺灣省依上開規定設置省政府及省諮議會,福建省僅設省政府。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05

sweet70906】評論

第 8 條省政府受行政院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一、監督縣 (市) 自治事項。二、執行省政府行政事務。三、其他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事項。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縣 (市) 自治事項由省監督

jda87326】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    統任命之。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之。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縣民選舉之。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七、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Yellow】評論

省設省政府及省諮議會。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

109警特三等上榜生】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9 ★★、...

JHIHZUN WU】評論

D這個選項有瑕疵

snoopy75smb】評論

(A)省是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X;不是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B)省不再監督縣自治事項(X;監督縣自治事項)(C)省政府委員由行政院任命(X;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D)省諮議會議員由總統任命(O)憲法增修條文 第 9 條 (省縣自治)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