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60378978】評論
考試院會議(以下簡稱本院會議)依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看完整詳解
【Liaoreki】評論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 (☆) ...
【chinggg】評論
D不是委員是主任委員
【hello】評論
院副試選銓保退(怨婦試選錢保退)考試院組織法 第 2 條考試院會議(以下簡稱本院會議)依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由(C)院長、副院長、(B)考試委員、(A)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