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評論
§71-1 刑有加重及減輕者,先"加"後減
【sky】評論
可否有實際例子?
【盧妍蓁】評論
B. 無期徒刑不得加重,所以先加後減對被告有利,先減後加刑度會加重。先加後減,無期沒辦法加,減輕假設變成15年。先減後加,就會先變成15年再加,就會比15年還多,對被告不利。
【Juju】評論
刑法第71條(主刑加減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