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美麗】評論
(A)
【Yang Kingfish】評論
內、外妨害(公、自)
【楊又誠】評論
刑法第5條有修法多了第11項 加重詐欺罪第 5 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五、偽造貨幣罪。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十一、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唐唐】評論
37 以下有關我國刑法適用之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航空機於公海上空飛行時,機內之犯罪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B)我國國民於我國領土外,僞造新臺幣之行為,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C)外國人於我國領土外之海盜行為,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D)外國人於我國領土外之竊盜行為,無我國刑法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