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NNNA】評論
釋字715號解釋解釋文:1. 此一限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保留原則無違。2. 惟其對應考試資格所為之限制,逾越必要程度,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八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意旨不符。理由書:第二段此限制雖非直接禁止受刑之宣告者擔任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之公職,然參加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之考選,為大學或專科畢業者擔任前述軍事公職之必要條件;且入學考選錄取者,於受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時,即分別以少尉或下士任官分發,而無另外任官考試之程序。系爭規定所為消極資格之限制,使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參加系爭考選,因而造成其無法選擇服.....看完整詳解
【R+R】評論
【比較】依司法院釋字第 626 號解釋,中央警察大學限制色盲者不得報考,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A)財產權 (B)工作權 (C)選舉權 (D)平等權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7 年 - 97年公務人員初等 [完整版]#5109答案:D
【SHUNGHSU】評論
即使不記得釋字,仔細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