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tock】評論
第 22 條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刪除法 +大量題海+邏輯
【堅持的人 改變命運!】評論
事先廢止事後廢止法律主管機關公告立院通過,無需三讀,總統公布命令主管機關公告原發布機關公告僅公布名稱及施行日
【幫按讚】評論
(B)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比較題:45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何機關為之? (A)由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為之 (B)均由行政院為之 (C)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D)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送行政院為之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年地方特考五等法學大意(其他類科)#35446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