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同一案件曾經實體判決確定,嗣又於同一法院重行起訴,法院應為?
(A)第三O三條第二款不受理判決
(B)第三O三條第七款不受理判決
(C)免訴判決
(D)管轄錯誤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864
統計:A(143),B(162),C(443),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被害人之告訴權、起訴、無效判決

用户評論

【用戶】Wu Chi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 302 條(免訴判決)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用戶】Wu Chi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 302 條(免訴判決)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第 303 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看完整詳解

【用戶】最佳姐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302 條 (免訴判決)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口訣:302免訴,決時大廢          (三女兒面訴,絕食大吠)------------------------------------------------------●免訴判決:1.是指案件因為欠缺實體訴訟條件,而應諭知免予訴究,而不為實體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時效已完成者;曾經大赦者;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均應諭知免訴之判決。2.例如甲過去曾被誣告偷竊罪,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豈料檢察官又就同一事件再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就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為理由,為免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