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在無因管理之規定中,若管理人管理事務時,利於本人,且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不得向本人主張下列那種請求權?
(A)管理人管理本人事務之有益費用支出償還請求權
(B)清償管理人因管理事務所負債務之請求權
(C)管理人因管理事務所受損害之賠償請求權
(D)管理人管理本人事務之報酬請求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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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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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76條(適法管理時管理人之權利)﹝1﹞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或負擔債務,或受損害時,得請求本人償還其費用及自支出時起之利息,或清償其所負擔之債務,或賠償其損害。﹝2﹞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管理人管理事務,雖違反本人之意思,仍有前項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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