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下列那項主張為《禮記》〈學記篇〉中提出的教育主張?
(A) 困知勉行
(B) 絜矩之道
(C) 師嚴道尊
(D) 禮以導其志,樂以和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1384
統計:A(515),B(240),C(2320),D(848),E(0)

用户評論

黃子芸(台中107國小正式】評論

【絜矩】解釋 君子審己度人,以同理心替人設想,使人我之間,各得其宜。 

Yu-Chen Liu】評論

(A)《禮記.中庸》:「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指艱苦學習中獲取知識,忍耐勉力下加以實踐。(B)《禮記.大學》:「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指君子審己度人,以同理心替人設想,使人我之間,各得其宜。(C)《禮記.學記》:「凡學之道,嚴師為難。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指師長受人尊敬,所傳授的知識、技能等才會被尊重。也作「師道尊嚴」。(D)《禮記.樂記》「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用禮儀引導人心,用音樂調和人情,用政令統一人們的行為,用刑罰防止人們的邪惡。禮儀、音樂、刑罰、政令,它們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要使民同心(合乎道德),而實現天下大治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