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甲向男友乙泣訴幼時遭父親 X 猥褻的往事,乙聽聞後建議甲毒殺 X。甲雖接受乙的建議,將毒藥摻入綠豆湯中,但後來終究因於心不忍,而將綠豆湯倒掉,沒有端給 X 吃。就上述事實,甲、乙之行為應依何罪名論處?
(A)甲構成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未遂犯,乙構成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教唆犯;
(B)甲構成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未遂犯,乙構成普通殺人罪教唆犯;
(C)甲構成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預備犯,乙構成普通殺人罪教唆犯;
(D)甲構成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預備犯,乙不構成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10,B:55,C:27,D:151,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陳欣欣】評論

17.甲向男友乙泣訴幼時遭父親 X 猥褻的往事,乙聽聞後建議甲毒殺 X。甲雖接受乙的建議,將毒藥摻入綠豆湯中,但後來終究因於心不忍,而將綠豆湯倒掉,沒有端給 X 吃。就上述事實,甲、乙之行為應依何罪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