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我國原住民運動興起於 1980 年代,隨著多元文化的概念日益受到重視,我國也制定了許多保障原住民權利之法律,請問下列有關原住民族權利保障的敘述,何者符合我國目前法律之規定? (甲)制定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發放原住民年金,以改善其經濟生活 (乙)制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保障原住民就業、工作權及經濟生活 (丙)制定原住民教育法,規定依原住民之意願,保障其民族教育權 (丁)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賦予原住民族籌組「自治區」的權利 (戊)修定姓名條例,保障原住民可申請回復原有姓氏,並以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A)(甲)(乙)(丙)
(B)(甲)(丁)(戊)
(C)(乙)(丙)(戊)
(D)(丙)(丁)(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1918
統計:A(6),B(4),C(120),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哲學-羅馬教育

用户評論

akacleo】評論

1.原住民族基本法(2005)2.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2001)

向日葵】評論

立法院乃於 2005 年 1 月 21 日制定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本法)。惟本法制定時,或者定義不明確,或者思慮不周延,導致本法施行迄今,原本授權必須制定之 8 項法律案,僅完成制定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其他如「實行原住民族自治」(第四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第九條)、「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第二十條第二項)及「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第二十條第三項)等,尚未完成立法。第四條: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