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 19 條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前項所定年滿六十五歲之屆齡退休年齡,於擔任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屆齡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