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懲戒法院得為免議判決之情形?
(A)已逾懲戒處分之行使期間
(B)同一行為,已受懲戒法院之判決確定
(C)同一行為受懲處處分,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D)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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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umhi Lu】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第 56 條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判決:一、同一行為,已受懲戒法院之判決確定。(.....看完整詳解

國考分母】評論

懲處做完還是可以懲戒啦!哪讓你那麼好康?

STH】評論

考點:被懲處後還是可以懲戒XD公務員懲戒法第 56 條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判決:一、同一行為,已受懲戒法院之判決確定。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三、已逾第二十條規定之懲戒處分行使期間。

Judy】評論

預祝大家 金榜題名!*^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