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8 條人民服公職權之保障範圍?
(A)公務人員職務之保障
(B)公務人員身分及官等之保障
(C)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令晉敘陞遷之權
(D)公務人員俸給與退休金之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rleader31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像警察就是保障.....看完整詳解

【用戶】S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3 憲法上規定,非依法律,不得對法官之作為中,下列何者錯誤?(A)調職(B)轉任(C)減俸(D)停職103 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8338   A

【用戶】q896321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官等受保障,職等得調任

【用戶】crleader31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像警察就是保障.....看完整詳解

【用戶】晨光永遠在發光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605號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B)、俸給與退休金(D)等權利。公務人員依法銓敘取得之官等俸級(C),基於憲法上服公職之權利,受制度性保障(本院釋字第五七五號、第四八三號解釋參照),惟其俸給銓敘權利之取得,係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法上之公務人員資格為前提。來源: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05

【用戶】110消特已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口訣:官受保障職的調...

【用戶】Jud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605號: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B)、俸給與退休金(D)等權利。公務人員依法銓敘取得之官等俸級(C),基於憲法上服公職之權利,受制度性保障。官等受保障,職等得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