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特殊教育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下列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二個月內訂定
(B)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C)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
(D)每年應至少檢討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4032
統計:A(6),B(222),C(348),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

用户評論

謝孟臻】評論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阿部6653】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 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 修正 )第 九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       ;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       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       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Lu】評論

(A)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B)在學學生應於開學前訂定(D)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