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D公務員接受好友年節贈禮,即不成立職務上行為受賄罪屬於公務員正常社交行為 合法A 賄賂與職務上行為之間必須有對價性 正確於刑法之職務上行為受賄罪要件公務人員收民眾紅包辦事B本罪客體之賄賂,係指金錢或其他得以金錢計算之財物正確廠商為了獲得這條路工程 包紅包給公務員與公務人員C職務上行為除作為外,亦包括不作為如:違規民眾包紅包警察 請求不開紅單 警察收下紅包答應
【陳無名】評論
(A) 賄賂與職務上行為之間必須有對價性70 年台上字第 1186 號略以:「刑法上之收受賄賂罪,以他人有行求賄賂之事實為前提,若他人所交付之物並非基於行賄意思,則其物即非賄賂,自無收受賄賂之可言。故賄賂之不法報酬必須與公務員之職務行為或違背職務行為具有一定之對價關係,苟非關於職務行為或違背職務行為之報酬,即不得謂為賄賂。」A正確(B) 本罪客體之賄賂,係指金錢或其他得以金錢計算之財物21 年上字第 369 號略以:「受賄罪之客體,一為賄賂,二為不正利益,所謂賄賂,指金錢或可以金錢 計算之財物而言,所謂不正利益,指賄賂以外足以供人需要或滿人慾望一 切有形無形之利益而言。」B正確(C) 職務上行為除作為外,亦包括不作為65 年台上字第 1688 號略以:「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項之公務員因受賄而違背職務罪,與同條第一項 之公務員違背職務受賄罪,既以公務員是否已因受賄,而發生違背職務之 結果行為,以為區別之標準,則法院就該違背職務事項之具體內容,以及 公務員作為或不作為之結果,已否達於違背職務之程度,均須明確予以認 定, 方足資為適用法律之依據。」C正確(D) 公務員接受好友年節贈禮,即成立職務上行為受賄罪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2點第3款規定:「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3款規定:「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仍須視有無職務上之對價性D錯誤故本題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