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D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點後段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點前段B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點後段C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後,行政院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點後段
【詩菲】評論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不信任案與解散立法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歐陽無敵】評論
第 3 條1.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