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有規定: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因違反下列何原則,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應自100年10月31日失其效力?
(A)比例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平等原則
(D)誠信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C
難度:非常困難0.0656371
統計:A(68),B(13),C(1036),D(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訟程序之異議、反對解釋、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有規則制訂權

用户評論

邱祥員】評論

考選部給C....要怪就怪沒人提試題疑義我覺得A.C.都可

Roger Reng】評論

這題題目有重複,且答案AC均可,釋字649號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C